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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08-28     阅读次数:

 

8月2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方一清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康正和、副主任檀宜宏,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杰,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规室主任金年胜、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润出席发布会。省级媒体驻宜记者站以及市直各新闻单位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规室主任金年胜从《条例》制定必要性、制定过程、立法思路和主要内容四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说明。市公安局副局长潘传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方武章分别就贯彻实施《条例》做了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檀宜宏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发表讲话。
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施行,是安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是顺应群众呼声、回应社会关注的具体行动,是推进依法行政、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体现。《条例》的实行,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为从源头上、根本上实行有效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到《条例》的出台仅是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开始,贯彻实施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监督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条例》落实到位。一是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工作要在禁放区域内形成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空白。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让每一位安庆市民都知道禁放区域、禁放时间、禁放政策,做取户户知晓、人人清楚、个个明白;通过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条例》的规定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二是协作配合抓好《条例》的落实。各有关单位必须形成合力,协同作战,建立有效的监督模式,构建长效的宣传机制,形成完善的管理体制,确立规范的执法体系;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为,把禁放工作落到实处,共同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三是加强贯彻实施的监督。《条例》实行后,市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力支持和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政府负责同志,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谭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