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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和举办法治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1     阅读次数:

  

 
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和举办法治讲座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下午2:30,举行《预算法》讲座,会期半天。6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会期预定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治讲座

1、时间和内容:6月25日下午2:30,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预算监督处处长戚建超同志作《预算法》讲座。

2、地点:市人大机关二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1)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工委负责同志(由各区人大负责通知);(3)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4)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管负责同志;(5)市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顾问组成员。

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1、时间和议程:

6月26日上午8:30开始,建议议程:1、人事任免;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安庆石化转型发展项目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林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总体规划》的报告。

2、地点:市人大机关二楼会议室。

3、出列席人员: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请市政府市长或一位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1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科、处长,各工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请市人大代表韦倩倩、方华伟、王木生、王柏清、王圆列席会议(详见附件,由太湖县人大和望江县人大负责通知)。

请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市环保局、市经信委、中石化安庆分公司各一名分管联系石化转型发展项目的负责同志,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各一名分管联系菱湖风景区管理保护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有关事项

1、出列席会议人员着装要求:男士着浅色衬衫、深色长裤;女士着浅色有领有袖服装。

2、请各相关部门单位抓紧准备会议材料。提请会议审议的议案和工作报告格式按《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件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庆人常办〔2016〕45号,见附件),印制120份,于6月22日(星期五)11时前送市人大办公室秘书科,工作报告电子稿传至aqrdmsk@126.com。

3、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协调安排好有关工作和活动,按时出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和法治讲座。出国、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同意并告知市人大办公室。请各有关单位将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6月22日(星期五)16时前电话报告或传真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346119;传真:5346119、5346112)。

届时请市直各新闻单位派记者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