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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阅读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00,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为人事任免和监察法集体学习,会期半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列席人员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须着正装)。

请市政府市长或一位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科、处长,各工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二、有关事项

1、请各相关部门单位抓紧准备会议材料。提请会议审议的议案格式按《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件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庆人常办〔2016〕45号,见附件),印制70份,于5月8日(星期二)11时前送市人大办公室秘书科,工作报告电子稿传至aqrdmsk@126.com。

2、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协调安排好有关工作和活动,按时出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出国、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同意并告知市人大办公室。请各有关单位将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5月8日(星期二)16时前电话报告或传真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346119;传真:5346119、5346112)。

届时请市直各新闻单位派记者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