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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学东率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实地审议《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发布时间:2018-03-17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立法工作,315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程学东率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就《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进行了实地审议。

程学东一行听取了潜山县相关部门对天柱山风景区的保护、开发、管理以及利用等情况的介绍,对风景区和外围保护地带进行了实地考察;并针对当前面临的现状和问题,结合《条例》内容进行了现场研究。

实地考察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了全体会议,集中对《条例》进行了统一审议。会议听取了法工委关于《条例》修改情况的说明;与会委员们根据实地考察情况,结合各自工作实践,围绕条款设置、法条语言组织等方面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

程学东指出,天柱山是安庆市宝贵的自然资源,制定《条例》对于切实加强天柱山的规划、保护和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制委员会、法工委要结合今天的审议内容对条例作进一步的研究完善,确保《条例》结构合理,文字严谨,内容适当符合上位法的精神,切合天柱山保护实际。

程学东强调,此次会议是市第十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既是一次专题审议会,也是一次学习部署会。法制委员会及组成人员,要进一步深刻理解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职能在立法工作中把关定向的重要作用,加强学习,熟悉业务,提升审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强化立法规划和计划的约束力执行力,严格立法程序,在执行规划和计划的过程中,目标明确,步骤清晰,确保立法任务的完成。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在立法总体思想上统筹考虑,在立法具体环节上统筹协调,在立法制度设计上决策主导。要进一步坚持立法的问题导向,坚持动脑动脚,避免坐而论道,要结合实际提出科学可行的审议意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

市人大法制委员主任委员、常委会秘书长程春生、潜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法制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了实地审议。(谭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