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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要闻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周东明出席

发布时间:2024-04-18     阅读次数:

  4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东明主持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志翔、朱菊云、姜奎堂、梅耐雪、叶林霞、江春生,秘书长齐申勇出席。市委常委、副市长吕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洪学农,市监察委员会及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21位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周东明指出,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坚定政治方向、牢记职责使命,不负组织重托、不负人民厚望。他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探索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机制,整合监督资源、贯通协同路径,聚力提质增效、推进工作、促进发展。要及时开展审议意见书办理情况“回头看”,综合运用多种形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检验办理质效。要坚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