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文件
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02-06 14:22 | 访问次数:

(2024年2月5日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东明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聚焦“进百强、上台阶”“主要经济指标动态增速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力争前三”的目标,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建设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推动新时代安庆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安庆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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