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记宗述
依法履职尽责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市人大常委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4-02-01 17:53 | 访问次数: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打好监督组合拳,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时要求,“要注重‘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与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相结合,重点关注群众身边有感的生态环境问题”。2023年上半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怀宁县上峰水泥月形山矿区和宿松临江产业园督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提出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清单,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进一步排查梳理共性问题,研究完善工作机制,从推动解决一个问题到带动解决一类问题”。11月初,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形式,检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最新进展,对“1+1+N”仍未销号的问题和重点领域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

  突出硬性监督,助推《决定》落地见效

  2022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依法加强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2023年11月份,组织开展了一轮既上下联动、全面覆盖,又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的专项检查。作出《决定》一年来,市县两级政府在保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前提下,不断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供给意识,主动优化工作流程,在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双碳”工作、推动产业发展、规范行政执法、创新服务模式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成效显著。2023年12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检查报告时提出“强化绿色转型发展”“强化生态环境保障要素的供给”“加快推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优化论证工作”等六个方面审议意见,推动进一步发挥《决定》在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发挥法律巡视作用,助力大气质量持续向好

  2023年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要求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并以移动源治理为重点探索“小切口”立法,加快《安庆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程。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建议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截至12月28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3.3微克/立方米,全省第7;全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6.5%,全省第7,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

  回应代表关切,强化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督办“关于加强长江安庆段及沿江工业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的建议”,召开督办会议“面对面”现场交办,深入安庆高新区部分企业就智慧环保、应急物资储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等“点对点”精准督办。2023年10月份,组织代表参观智慧环保平台、环境应急物资库,到安庆石化、安庆曙光集团现场调研,“实打实”跟踪问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落实,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全面强化,环境安全督导定期开展,应急物资库体系逐步强化,已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87个,保障突发情况应急物资及时到位。安庆高新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实训基地已建成,将大大提高我市化工企业实训保障能力。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蓝天碧水绿地”主题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江淮环保世纪行、安庆环保世纪行采访组,均对我市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中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进行了宣传报道。中国环境APP报道了太湖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潜山市矿山地质生态保护,中安在线报道了花亭湖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经视生活频道报道了潜山雪湖公园重塑雪湖绿屏再现诗画胜景,安庆新闻联播报道了宿松县程岭乡湿地自然保护区碧波荡漾候鸟成群……推动树立“环境保护与每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责任感,为建设生态文明和探索环保新道路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讯员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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