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0 16:29 | 访问次数: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
工 作 报 告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履新之年,常委会以新姿态、新面貌、新作为履行新时代人大工作新使命。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聚焦大局,依法履职,锐意创新,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新一届人大工作良好开局,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庆作出积极贡献。

一年来,制定法规2部,作出决议决定11件,举行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17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8 件,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70人次,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43次,发出审议意见书11件、主任会议议事意见书16件。

一、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促进全面依法治市

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市委“456”总体部署编制了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经市委批转执行。贯彻市委《加强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立法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按照市委要求,全力做好黄梅戏立法和林长制立法前期工作。强化人大主导立法,使立法与改革发展相适应。为贯彻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规范化工园区和沿江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市人大常委会依照《安全生产法》,结合安庆实际,制定了《安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全国设区的市中开创了对危化品管理立法的先河。为将天柱山保护管理推向法治化轨道,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依法制定《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于2018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打造生态强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稳步推进花亭湖风景区立法,目前《安庆市花亭湖风景区条例(草案)》已通过一审。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我市立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安庆市立法工作基础扎实,立法内容把握准确、特点明显,立法过程程序规范、操作严谨,在省内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强力推进颁布法规的施行,彰显地方法规实效。自行使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全力抓好自身已颁布法规的贯彻和实施,通过法规破解发展难题,用良法重器改善社会治理。为确保《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有效实施,城区人大代表,市、区、街道、社居委四级干部、志愿者群众等上万人次走上街头,广泛宣传、值班值守,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执法,切实做到了禁放时间无例违规,限放时间有序燃放,实现执法效果、守法氛围、社会反响的和谐统一,为省内外同类城市的相关立法提供了示范。《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的实施为合理利用风景区资源提供了法治支撑;《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实施较好解决了大宜城建设的规范化管理问题。

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强化普法宣传。开展“宪法宣传月”和“宪法进农村”系列活动,在全市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良好氛围。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快建设法治安庆”为主题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检查“七五”普法规划贯彻情况,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水平持续提升。依法对市“一府两院”报送的2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法制统一。加强执法检查。采取市县联动方式,对税收征管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及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进行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或受省人大委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法一条例”、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执法检查,督促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依法推动税收征缴、文化体系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防灾应急管理等工作取得实效。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调研,保障基层群众行使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权利,提升基层组织依法自治水平。促进司法为民。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报告,畅通群众司法救济渠道。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专项报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深入县(市)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和信访维稳督导,促进平安安庆和和谐社会建设。

二、突出监督刚性和实效,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聚焦高质量发展。督促年度发展目标任务完成。去年年初两会结束后,召开“一府两院”2018年工作安排汇报会,听取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推动全年目标完成的监督措施。年中,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调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年末,审议预算执行、财税收入和“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关注部分指标未达时序进度等问题,监督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督促园区改革创新和首位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市经开区、高新区和筑梦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情况,要求放大改革示范效应,增强各类园区发展动能和综合保障能力。就县域特色园区首位产业发展情况发出审议意见书,促进提升主导产业首位度,推进集聚集群集约发展。督促重大项目实施和开放型经济发展。对全市在建重大项目进展开展督查,推进项目按质按量加快建设。专题调研安庆石化转型发展及配套项目建设情况,督促政府做好服务保障,提升我市化工产业能级。开展华阳河蓄滞洪区项目前期调研,推动对上争取国家早日立项。调研商贸兴市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情况,督促政府有效应对对外贸易摩擦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金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向市委提交《中共安庆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稿)》,加强对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的规范化监督。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及审计部门紧盯扶贫专项资金、医保基金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放管服”改革、政府性投资项目等领域审计查出问题,加强跟踪检查,严肃财经法纪。对市直7个单位部门决算及与民生关联度高的智慧就业平台等9个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审查,推动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拓展。根据全国人大、省人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提高预算审查监督质效。听取和审议法院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和检察院化解金融风险报告,为营造良好金融生态提供司法保障。召开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工作座谈会,推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听取和审议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情况报告,依法推动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聚焦打好脱贫攻坚战。市人大常委会全力以赴落实脱贫攻坚定点帮扶任务。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专委工委主要负责人,深入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户走访调研,定期召开宿松片区、宜秀片区推进会,协调各帮扶单位落实帮扶资金近5000万元,引进帮扶项目43个,为“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围绕精准选择扶贫产业和激发内生动力等开展调查研究,就加大非贫困村、非贫困户、贫困边缘人口帮扶力度等提出意见要求,为省市委决策提供参考。开展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推动重视少数民族村寨建设及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常委会还围绕“退宅还耕”工作和农村“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进行专项调研,就农民增收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强化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制度化、常态化监督。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开展“环保世纪行”暨集中采访活动,守护碧水蓝天绿地,建设生态美好安庆。开展城区“厂网一体化”PPP项目实施、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推动重大环保设施加快建设。二是督查整改。围绕中央、省环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环保问题专项督查组,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深入五个县(市)区开展专项监督,推动解决工业“三废”治理、生活垃圾处理、水面养殖和畜禽养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聚焦共享发展和民生改善。听取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报告,督促市政府重视解决义务教育“城市挤、农村弱”“大班额、择校热”的问题。开展县域医共体运行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实施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大全科医生培养等意见和要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人民路以南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情况调研,推动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安庆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品牌。听取审议城区宜居工程、畅通工程实施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加大力度,破解征迁和交通拥堵等问题,努力为市民提供宜居宜行的生活环境。

三、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着眼长远发展,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建设“长三角城市群中等城市”功能定位和“辐射皖鄂赣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能级提升,审查修订《安庆市城市规划(2010-2030)》,督促规划部门多次修改完善,对城区产业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对沿江开发进行适度优化,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审议通过《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总体规划》,使其与城市全域旅游、历史文脉传承、城区防洪功能有机结合,充分彰显宜城特色。审查批准2017年市本级决算、2018年度预算调整及债务限额,就18个地块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促进重大决策民主化、法治化。

依法任免干部,强化组织保障。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国人大关于在地方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任命了市监察委副主任、委员,有力地支持了市监察委员会及时运行和开展工作。任命、决定任命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市政府组成人员和一批法官、检察官,圆满实现了省市委的部署。在任免工作中实行司法人员任前了解、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等制度,提高任免工作质量。修订完善《安庆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办法》,依法组织接受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树立宪法权威。

四、维护代表权利和主体地位,汇聚改革发展力量

代表履职保障更加充分。按照“六有”标准,在各县(市)区建立规范的四级代表小组活动室。将省、市人大代表分别编制成4个、25个代表小组,实行代表履职档案化管理,代表活动更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对400余名市人大代表进行初任培训,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到全国人大培训基地进行履职培训,安排驻宜省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专题培训,实现代表培训全覆盖。全国人大、省人大代表联系所在选区的省、市人大代表,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常委会委员联系选区市人大代表,及时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全年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40人次,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各项活动140人次,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更加广泛、深入。

代表助推改革发展更有成效。组织驻宜全国、省人大代表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围绕全域旅游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向省直部门反映我市改革发展政策需求,向市委市政府提出高质量发展意见建议。以“凝聚社会力量共促安庆发展”为主题,向全市10819名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激励他们发挥岗位和职务优势,参与“经济发展督导专项行动”,积极开展产业招商、资本招商、以商招商,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代表建议督办更加扎实。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机制。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9件代表重点建议,内容涉及城区停车场建设、“雪亮”工程建设、涉法涉诉案件调解、失地人员生活保障、降低抵债资产成本、县域供水规划、集贤关综合整治、非遗保护与传承等方面,在“一府两院”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视配合下,这些建议都得到较好的落实。其中,市政府认真办理关于“降低商业银行处置抵债资产成本”的建议,发文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得抵债资产时缴纳的契税等税种的地方留成部分为奖励的范畴,由同级财政审核兑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办理关于“加强上下级法院对涉法涉诉案实行调解和判决相结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建议,出台《关于抓好当前审判管理若干要务的通知》,将六尺巷文化融入到司法实践中。市人社局认真办理关于“增加失地老年人员生活保障金标准”的建议,市区自 2018年7月1日起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40元。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41件建议,办结满意率达98.86%。

一年来,新一届市人大代表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代表意识、职务意识明显增强,履职实践更加丰富,反映群众意愿更加充分,依法履职的成效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广大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主人翁态度,积极投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的生动实践,体现了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为推进安庆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市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五、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使命,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强化政治思想建设,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着力将人大政治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向纵深推进。扎实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和“三查三问”。紧紧扭住“学”的环节,把强化理论武装贯彻全过程;紧紧扭住“查”的环节,对干部思想进行一次全面党性体检;紧紧扭住“改”的环节,对工作中不足立行立改、治标治本。共落实整改措施18条,建章立制20项。组织解放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强化目的性,围绕新时代人大担当作为,突出推进高质量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高针对性,聚焦落实市委有关部署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文件,对标海安先进经验,着力解决“工作标准不高、改革步子不大、开放意识不强”等问题。提升实效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接受主流媒体采访,各专委会、工委成员围绕高质量发展开展调查研究12项,形成一批调研成果,向市委报送送阅材料9期。

适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创新履职方式。树立一线履职新理念。按照市委推进“四督四保”和“四送一服”活动常态化的要求,主任会议成员、部分工作机构负责人及机关干部共22人,下沉到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开展经济发展督导、督察、督核,重点关注实体经济运行和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走访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现代服务业和部分中小微企业近千家。通过“督”,促进行政机关改善营商环境、强化涉企服务、及时兑现政策;通过“导”,推动人才和用工引进、盘活低效用地、税收优惠扶持、企业兼并重组、标准化厂房使用等具体问题的解决。使人大监督进一步向中心聚焦,向一线拓展延伸,凸显了监督履职服务发展的新成效。践行一线招商新使命。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开展招商,机关干部划分为4招商小组全员跟进,围绕首位产业、紧扣项目落地,对接洽谈、招商推介,累计走访考察各类企业100多家,在谈和签约项目10余家。

着眼打基础管长远,强化制度和能力建设。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成立后,围绕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修订完善既有制度,创设新的制度。作出《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备案审查办法和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工作规程,规范常委会履职。修订《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工作人员办法》《安庆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办法》,改进任免工作程序。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立法联系点、立法论证、法规询问答复、法规解释、立法评估、立法听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激励等八项制度和规定,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同市人大代表联系的意见》,修订《代表议案处理暂行办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也出台相应的工作程序,修改完善原有制度,确保人大各项工作与时俱进、有章可循。举办宪法、监督法、森林法、预算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讲座,组织机关干部赴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培训基地参加财经、立法等业务培训,组织经济发展“三督”成员到上海交大接受点单式授课,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理论和依法监督水平。召开县(市)区人大工作座谈会,指导全市各级人大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各项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积极配合、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市人大代表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总结过去,更加坚定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念;展望未来,更加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中央、省市委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表现在:执法检查的刚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重点把握和实效体现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方式方法、渠道途径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拓展。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持续、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456”总体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聚焦法治安庆建设、聚焦民生改善,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庆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一、以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为统领,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把政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四个意识,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党中央的集中领导作为最大的政治要求,把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人大工作中,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一丝不苟地体现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重点,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市委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使市委推荐的人选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把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紧扣中央关于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六稳”战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市委“456”总体部署和高质量发展的决策,紧扣中央、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统筹安排立法、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预算审查监督、专题询问及代表活动等工作。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在新一轮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更大的作用。

二、以民主法治建设为主线,推动立法和普法、执法工作

贯彻实施好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审议通过《安庆市花亭湖风景区管理条例》,积极推进《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安庆市林长制规定》立法进程启动江豚自然保护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地方立法机制。研究制定《地方立法规划和计划编制程序办法》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立法项目激励办法》等制度文件强化执法检查。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司法》《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等市场主体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宪法法律宣传普及。加强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察。继续开展宪法宣传月、“江淮普法行”等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安庆。推进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学法用法,提高基层组织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增强履职实效

抓住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实施有效监督。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定期进行经济运行分析,促进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提高。听取审议财政、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向县(市)区延伸,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职能。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确保国有资本运营提质增效。调研工业化实施,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首位产业集聚发展。调研城市化实施,促进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能级提升。调研招商引资第一要事,助力优质企业和重点项目向特色园区聚集。调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发展情况,推进培育打造“四新”孵化器和加速器。督促职能部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恶意逃废债行为,持续推动金融环境整治。

加强对民生和社会事业的监督。审议农村产业兴旺工作情况报告,促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和药品管理工作监督。开展脱贫攻坚、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侨务工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等调研。关注城区重大城建工程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城市宜居、出行通畅。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大安全工作情况,就汛期气象预测和防汛抗旱准备工作进行监督,适时选取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民生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加强对生态环境质量的监督。把共抓长江大保护和推动长江生态修复作为监督工作重点任务,专题调研“1515”方案落实情况,配合实施濒危物种保护、河畅水清、净土保卫、蓝天保卫、岸绿景美、绿色产业发展等行动开展执法检查和代表活动。专题调研饮用水源保护、污水治理,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落实。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要求,从事关安庆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民生持续改善等方面精心选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就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作出决定,以法治保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完善任免工作程序,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

四、以“两个机关”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

在代表机关建设上继续发力。加强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群众的“双联系”实效。增强代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代表跨区域视察调研。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网络平台。强化代表议案、办理督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落实率。用好代表履职档案,实施正向激励。在工作机关建设上开拓创新。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持之以恒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做好机关党建、宣传信息、信访等工作。按照省、市委要求,及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加强对县(市)区人大的联系指导。围绕高质量发展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大兴调查研究、改进履职方式。

各位代表,新时代承载新使命,新时代激励新担当。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奋进、开拓创新,奋力开启新时代安庆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向着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庆的目标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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