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履职工作 > 决议决定 >
决议决定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2018年安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8-10-23     阅读次数:

 

(2018年10月21日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副局长开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2018年安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2018年安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决定同意这个报告,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2018年安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强化绩效评价,加强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