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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大工作座谈会

大观区交流发言材料

发布时间:2018-09-06     阅读次数:

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扎实推动人大工作

 

大观区人大常委会

2018828日)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大观区人大常委会贯彻省委〔201512号、市委〔20159号文件及今年上半年工作开展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情况汇报如下:

一、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省市委文件精神

省委和市委文件下发后,区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区工作实际,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梳理,积极落实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要求。

(一)坚持和完善党委对人大的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积极争取区委对人大工作支持。一是人大地位得到进一步尊重。区委坚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区委常委会议,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区委全委会,参加区委、政府召开的全局性工作会议、组织的重大活动。安排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各乡镇和街道,指导基层相关工作开展。需要由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和由人代会选举或者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区委均事先征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二是人大工作得到区委大力支持。区委专门明确一名副书记联系人大工作,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省、市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区委及时召开全区人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新常态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举措,通过了《中共大观区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对人大年度工作要点均以区委名义及时批转,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在人大机构设置和人大干部使用上,也充分尊重人大意见。三是人大作用得到进一步充分发挥。支持人大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重大工作行使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凡区委提出的重大决策和人事安排,都依照法定程序,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并作出决议决定,使党的主张通过人大法定程序变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二)着力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人代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任会议,为推动大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抓好依法行权。围绕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积极推动我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2015年以来,先后对大观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大观海绵街区建设PPP项目包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限额等14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权。2015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17项工作报告。先后对安全生产法、义务教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去年,启动了部门评议工作,对区发改委、统计局、科技局、水利局进行了工作评议,本届将实现对全部政府组成部门工作评议全覆盖。为使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从2014年开始,区人大常委会还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围绕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严格执行任前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作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宣誓就职等项工作程序,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2015来,共任免和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人次。二是抓好队伍建设。在营造学习氛围、加强基层锻炼、推动岗位交流、优化考核选拔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坚持每周三学习会,加强干部职工理论和业务学习。从人大机关选派干部参与到文明创建、棚户区改造、信访维稳等工作中,使人大机关的干部得到锻炼成长。加强机关干部交流使用力度,2015年至今,提拔交流干部9人次,激发了人大工作活力。三是抓好硬件建设。20167月,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建立了常委会电子表决系统,实现了签到电子化、人事任免表决电子化、满意度测评电子化。

(三)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常委会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服务,为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提供支持和保障。一是不断深化“双联”活动。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双联”工作制度,认真倾听代表的意见和呼声,掌握代表的愿望和要求,帮助代表解决在执行职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执行代表接待日制度,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如约接待代表,听取代表意见。今年以来,接待人大代表3人次,并向政府反馈相关意见,得到了积极回应和有效解决。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将代表述职作为人大常委会每年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促进代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本届实现对全部区十七届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全覆盖。二是不断加大建议督办力度。在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的基础上,推行工委对口督办工作机制,对涉及各工委对口部门承办和主办的代表建议,交由各工委负责督办,并要求各工委每月在主任会议上汇报督办情况。近年来,代表建议办理成效受到代表和群众的充分认可。三是不断提高代表服务保障水平。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实行传统媒介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编印《大观人大工作信息》、开通人大代表微信群等途径,及时通报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并向全体代表印发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资料汇编,努力为代表更好地了解区情、政情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增加代表活动经费,区级代表活动经费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四是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代表对审议有关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每次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建议督办等活动都邀请代表参加,使代表在参与中了解人大常委会工作,激发代表更好地履职尽责。

(四)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提高乡镇人大整体工作水平。一是指导召开乡镇人代会。要求各乡镇人大规范组织召开好人代会,举行会议时,设立预算、议案审查等委员会。二是指导乡镇人大开展活动。各乡镇人大均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建立了代表活动室,制定了活动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代表活动。三是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区人大常委会积极为乡镇人大强化队伍建设提供强力支持和坚实保障,各乡镇均配备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大主席提名为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各乡镇还将人大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代表活动经费按照每位代表500元标准安排,人代会经费根据实际情况按需拨付。

二、聚焦热点难点,积极推进上半年工作

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立足于全区工作大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监督工作方面:共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林长制试点工作、社会救助工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对区委提名、“一府两院”提请任免的干部人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任免或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人次。代表工作方面:根据会议议题,有针对性地邀请7人次有关方面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邀请32人次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调研、检查等活动,5月份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林业生态建设并考察怀宁蓝莓产业发展情况。将实施代表接待日制度,作为深化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每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区人大代表和驻大观区的市人大代表来访,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已接待68人次代表到访,并将代表们反映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书面反馈,得到了积极回应。深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6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针对所有代表建议,一件不落地实行了“面商”督办,邀请所提建议代表与承办和协办单位面对面沟通,起到了促进一些问题解决、掌握实际情况、拓宽工作思路的良好作用。

三、紧扣工作要点,有序安排下半年工作

下半年,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监督工作。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监督,加强对政府预决算审查监督以及审计后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计划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棚户区改造等调研。评议区教育局、司法局、经信委、城建局、林业局工作。二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深入领会和把握区委决策精神,主动融入,主动对接,及时有效地把区委的重大决策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三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任免工作程序,按照新颁布的国歌法要求,规范宣誓活动基本规程,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适时开展述职评议,力求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结合起来,为大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四是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接受选民评议,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感。继续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检查和视察等活动,丰富代表履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