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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2-08     阅读次数: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单位构成情况
3.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7.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8.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人大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办〔2002〕46号)文件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概括为:
1、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2、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安排,联络、协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督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3、起草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报告及常委会其他材料。
4、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
5、收集、整理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编印《安庆市人大工作信息》。
6、组织对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到,编攥市人大常委会《会刊》。
7、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管理、政治思想教育、目标管理考核、组织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安全保卫、行政事务、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9、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日常公务接待工作。
10、承担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办公室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行政单位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市委“456”总体部署,更加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更加有效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加注重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庆作出新的贡献。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思想武装和行动自觉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举办培训、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学细悟,融会贯通。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基层”系列宣讲活动。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组织培训、研讨、交流,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促进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尊崇实施宪法,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部署。抓好监察法的宣传贯彻。
二、发挥立法主导和法律监督作用,促进法治安庆建设
3、编制立法规划。依据立法权限和法律赋予的立法职能,按照市委对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实际,规范合理编制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统筹安排本届任期内立法工作。适时召开立法工作会议,推进立法规划顺利实施。
4、实施年度立法计划。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的要求,完成《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立法工作。启动《安庆市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安庆市林长制条例》《安庆市城乡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安庆市花亭湖风景区管理条例》《安庆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安庆市黄梅戏传承保护条例》立法及立法调研工作。
5、夯实立法工作基础。强化立法机构建设,充实配齐专业人员。组织法制委员会及相关人员参加地方立法工作培训及考察学习。编制立法工作手册,充实立法专家库,筹建立法顾问小组。制定《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工作联系点办法》,建立立法联系点。
6、推动宪法法律宣传普及。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宪法、监察法及“七五”普法规划所列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开展市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调研,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举办《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法制讲座。
7、加强对法律贯彻实施的检查。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税收征管法》等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开展《传染病防治法》《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及固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回头看。
8、深化预算审查监督。深化部门预决算审查,推进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公开评审,促进建立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相挂钩的管理机制。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开展审计整改情况专项回访,听取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贯彻省人大《推进全省市、县(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的意见》,启动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9、促进监察、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细化落实工作调研,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案件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情况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一委两院”建立既互相支持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机制,促进司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支持和监督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天网工程”升级、“雪亮工程”建设情况调研,推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创建。
10、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提升审查规范化水平。
11、指导基层组织换届。听取审议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指导基层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市委“456”总体部署贯彻落实
12、监督人代会确定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完成。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一府两院”完成人代会确定目标任务安排情况报告;年中,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开展财政、税收情况调研,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年末,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报告、全市财政税收完成情况报告。
13、督促重大工程、重大改革措施落实。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重点项目规划和建设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视察新能源汽车、华阳河蓄滞洪区、高新区山口片区等重大工程建设。开展园区改革创新及县域特色园区首位产业发展调研,推进园区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园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跟踪督察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情况,优化投资与建设环境。
14、促进现代产业新体系的构建。开展石化炼油结构调整及化工新材料项目推进情况调研。检查《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执法情况,促进产业、企业、资本、政策创新体系建设。开展全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调研,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开展金融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专题调研,优化金融生态。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强。
15、助推商贸兴市和对外开放新格局形成。开展“商贸兴市”专题调研,打造“立起来”的开发区,发展民生商务。组织代表视察高铁新区枢纽站、B保物流中心、港区,推动大通关、大平台、大通道建设。听取外向型经济发展情况报告,促进形成内外联动、双向互济的对外开放格局。
16、监督绿色发展战略实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全域旅游工作调研,促进旅游资源整合。调研城区“厂网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情况,确保到2019年底实现城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开展皖能中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建设情况调研,推动项目及时建成投产。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督促解决污染环境的突出问题。
17、督促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实施监督,重点关注贫困户内生动力的激发、脱贫户返贫的防止和非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听取审议农村“退宅还耕”情况报告、“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情况报告;组织开展华阳河蓄洪区安全建设情况、国土绿化及林长制建设情况调研;听取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报告。
18、促进教科文卫事业发展。听取审议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报告,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工作的落实。听取审议健康安庆、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情况报告,促进医联体建设和医共体县域全覆盖。
19、推进重大民生改善。听取和审议畅通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公铁水空互联互通、城区外环内网道路、新老城区停车场建设。听取和审议宜居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关注城区“五化”工程、秦潭湖和神灵潭及张湖环境改造、市立医院东城院区及市一院龙山院区和市一中龙山校区建设。调研城区棚户区改造情况,推动棚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开展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佛道教商业化治理等调研,促进共享发展。
四、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20、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区域性中心城市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及实施情况的报告,促进尽快建立中心城区规划体系,引领城市的扩规和建设。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报告,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安庆市空间规划(2017-2030年)》《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总体规划》。支持市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及符合规定的PPP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21、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适时任命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市政府组成人员、市监察委员会成员、“两院”司法人员,组建新一届地方国家政权机构。修订完善《安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安庆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开展宪法宣誓制度执行情况督察,做好“一府一委两院”人事任免议案的审议表决工作。
五、落实十九大部署,加强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建设
22、保障代表执行职务。健全国家机关直接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建立健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制度。加强对新一届市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组织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全国人大、省人大培训。组建新一届代表小组,加强代表活动室建设。修订及完善《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暂行办法》《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制定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密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与代表的联系,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推行“互联网+代表工作”。
23、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将住宜省人大代表分为工业经济、农业与农村工作、教育科学文化与旅游、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四个专业小组,邀请住宜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围绕省市人代会确定的重大工程、重大改革、重大战略、重大民生措施,组织开展调研、视察、约见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等代表活动,向市委市政府建言,向全国人大、省决策层提出建议。组织市人大代表围绕国计民生问题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对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组织代表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参加执法执纪监督、政风评议、绩效考核。
24、加强常委会及各级人大自身建设。作出加强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制订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规程、主任会议工作规程,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协助市委加强对《中共安庆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意见》(庆发[2015]9号)贯彻情况的督查。
25、密切与“一府一委两院”及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建立与“一府一委两院”日常沟通工作机制。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执法检查、联系代表等工作中的协同。召开县(市)区人大工作会议,交流工作、总结经验。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1

 
部门公开表2

 
部门公开表3

 
部门公开表4

 
部门公开表5

 
部门公开表6

 
部门公开表7

 
部门公开表8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65.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65.6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1109.36万元,占87.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8万元,占7.18%;医疗卫生支出13.5万元,占1.07%;住房保障支出51.86万元,占4.1%。
二、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5.6万元,比2017年减少213.46万元,减少14.43%,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11月份养老保险改革,将退休人员经费全部划归社保发放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1109.36万元,占87.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8万元,占7.18%;医疗卫生支出13.5万元,占1.07%;住房保障支出51.86万元,占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109.36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12.25万元,增长 11.26%,增长原因主要是会议费增加30万元、离休费增加12万元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03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项目支出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管理”预算59.7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车贴;“人大立法”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安庆市立法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90.8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24.31万元,减少78.11%,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11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将退休人员经费由财政预算划归社保发放。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90.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3.5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22万元,减少1.6%,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医疗费用预算减少。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13.5万元,行政单位离休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医疗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51.86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18万元,减少2.22%,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减少,导致住房公积金预算减少1.1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51.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2.8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4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20.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5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人大2018年收支总预算1265.6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财政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9.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0.8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86万元。
七、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12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5.6万元,占100%,比2017年减少213.46万元,减少14.43%,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11月份养老保险改革,将退休人员经费全部划归社保发放所致。
八、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1265.6万元,比2017年减少213.46万元,减少14.43%,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11月份养老保险改革,将退休人员经费全部划归社保发放所致。其中,基本支出902.82万元,占71.33%,主要用于发放在职级离休人员工资,缴纳医疗、工伤等各类保险费,支付车贴,缴纳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支出362.78万元,占28.67%,主要用于保障人代会召开经费、保障代表正常履职经费及人大立法和预决算审查经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7.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2018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批复了2018年人代会专项和代表活动专项等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4.4万元;其他项目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人:市人大财务室 联系方式:0556 5346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