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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创新代表工作制度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发布时间:2017-07-10     阅读次数:

 

创新是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太湖县人大在多年工作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并以制度办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更好的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构建代表履职平台、做好代表联络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
密切代表联络。建立了由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三联”制度,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之间、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成立代表联络办公室,完善代表接待日制度,确定每月的首周二为代表接待日。
规范代表履职。试行《县人大代表述职办法》,让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执行代表职务情况,听取选民意见,接受选民评议和监督,去年已在两个乡镇试点,今年将全面推行;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详实记录代表在任期内履行职务情况;出台《无固定收入代表参加活动补助办法》,保障无固定收入代表履行代表职务;建立代表网络问政平台,由驻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联系选区内的人民群众,收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运用“互联网+代表建议”的方式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积极作用。
办实代表建议。采取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全面实行“面商制”等方式,多措并举,建立健全“现场交办、领衔督办、跟踪督办”的办理机制;为鼓励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强化部门办理责任、利于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安排,近年来坚持在人代会闭幕会上现场交办代表建议;去年,县人大常委会用近三个月时间开展了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对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所有建议进行了梳理和再督办,整理出18件问题清单,再次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重新交办,办结率为100%,且均在一个月内办理落实,向代表交上了一份明白、满意的答卷。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在制度创新方面做了许多尝试和探索,总结和提炼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制度,增强了监督刚性,凸显了人大权威,打造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高效规范的工作机制。(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