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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动态

宿松县人大常委会调研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7-06-18     阅读次数:

616日,宿松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调研组,先后深入程岭乡、九姑乡和县矛调中心,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走访,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通过走访调研,调研组认为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到位,领导有力,组织网络基本健全,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和绩效考核范围,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目前,全县共建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60个,其中乡镇调委会22个,村(社区)调委会20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0个,联合调委会6个,行业、专业性调委会13个,成立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民事纠纷等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全县基本形成。2016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017件,调处成功率达98.85%,真正成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如部分基层单位对调节工作认识、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工作机制不顺,经费保障不足;乡镇案多人少,调解难度大;调解员业务能力亟需提升;司法所缺编较大,工作人员兼职较多等。

就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调研组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镇社区建设,巩固和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加强跨区域性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重点项目调解组织建设,逐步形成横向全覆盖纵向能见底的“大调解”网络格局。二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要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调解员队伍建设,配强配足人员,不断充实调解员专家库,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工作指导,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不断深化人民调解法的贯彻执行,健全完善现有行之有效的调解方式方法机制,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新乡贤和五老人员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排查、多元化解、多调联动、多措并举的工作举措,压实责任,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属地化解、就地化解,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杨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