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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关于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07     阅读次数:

  

 

  —2016年11月23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1次主任会议上

  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9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飞跃、秘书长方一清率市人大财政经济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就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前,听取了市科技局关于近年来国家、省有关科技创新精神介绍。之后,走访了市区和桐城市部分科技型企业;在桐城市和安庆市区分别召开了座谈会,邀请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区科技局负责人、具有代表性的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参加并充分听取了有关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现状

  近年来,全市上下奋力建设“四个强市”、推进“五大攻坚战”。其中,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科技创新“一招鲜”工程的举措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43家(不含枞阳),是2010年的4.1倍;2015年,我市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分别由2010年的全省第13位、第11位、第12位提升至第3位、第3位、第4位;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23.8亿元,是2010年的3.21倍。全市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自主创新政策体系、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完善,主要表现在:

  (一)创新环境正在优化

  全面落实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2015年度,107家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税收优惠额达1.97亿元;139家高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税收优惠额达2.76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连续多年出台《安庆市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全面覆盖了省创新型省份建设“1+6+2”政策。桐城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其他县(区)也有政策出台。2016年上半年,已兑现自主创新专项资金9920万元,其中市本级6413万元,比上年增长51.2%。

  (二)创新平台建设得到重视

  支持企业建设各类研发平台。2016年1-8月,已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1个;已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7个、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2个。全市累计建立各类研发平台280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10个、市级168个。此外,还有11家企业正在建设实体研究院、4家企业筹建实体研究院。

  (三)创新人才加速集聚

  鼓励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高校院所科研人才、大学生、草根能人等“四路大军”创新创业。全市选拔15人为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全市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10737人,有21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共70289人。2016年,引进院士、“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9个。其中,安徽克里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引进的留美博士周继扣团队,入选安徽省度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获得300万元支持。

  截至8月,已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15个,其中,国家级孵化器1个、省级孵化器及众创空间6个、市级孵化器及众创空间8个。基本实现了孵化器县域全覆盖。

  (四)创新机制活力迸发

  目前,我市已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30多所名校名所建立政产学研用合作关系。2016年上半年,中船动力配套、白兔湖动力、盛运重工等21家企业,与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船重工701所、中科院合肥智能所等20家高校院所协同创新,合作共建企业研发平台;安簧机械、菱湖漆、昊业树脂、虹泰新材料等35家企业,与中国科技大学、苏州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17家高校院所联合研发,实施科技计划项目。

  科技金融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2016年8月,市政府已与省担保集团共设1亿元的天使基金,与省国资公司共设15亿元的股权基金。国孚润滑油、江城冶金等5家企业的45件专利成功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3250万元。

  以“企业愿意干、政府就支持,县级愿意干、市级再支持”的研发带动机制,推动企业增加创新投入。2015年,全市专利申请量突破万件,比五年前增长了近20倍。2016年,专利申请、授权增幅均居全省前列。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的比重达到90%。

  (五)高新产业培育发展健康

  围绕主导产业和产业发展方向,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建设一批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截至8月,与高校院所已共建技术转移转化机构8家。

  实施高新企业培育计划和创新企业培育计划。按照种子期、初创期、成熟期分别建立企业库,采取不同支持措施予以引进培育。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3家,高新企业占规上工业企业(1649家)的比重为8.67%。2016年1~8月,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89.8亿元,居全省第8位,同比增长24.3%,增幅居全省第2位,比全省平均增幅(14.6%)高9.7个百分点,比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幅高15.9个百分点。高新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0.75%。

  二、存在问题

  总的来说,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先进发达地区相比,同我市发展战略目标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1、科技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部分企业还存在怕冒风险的思想顾虑,满足现状,缺乏风险经营理念和自主创新意识,创新意识不强。 二是少数部门对科技创新重要意义的认识还不足,引导创业主体进行科技创新的力度还不够大。三是科技创新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引领、鼓励科技创新的举措不够精准,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力度还不够,缺乏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环境。

  2、科技创新支撑体系仍较为薄弱

  一是科技投入相对不足。近年来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尽管有较大幅度增长,但真正用于科技项目的经费仍然有限。二是科技创新人才相对缺乏。我市加大了科技人才的引进力度,工作有突破性进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对科技创新人才的需求,但对科技人才吸引力不够,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人才尤其是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和团队还十分缺乏。

  3、创新平台建设需要加强

  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和融资等支持与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尤其缺少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形不成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有力支撑。创新载体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县区孵化器载体管理不健全、功能不完善。科技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技术信息咨询、知识产权评估、创业投融资等公共服务匮乏,公共服务平台定位重复、功能单一。

  4、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作用尚未真正发挥

  近几年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与市场竞争力虽然逐步增强,但其自身用于科研的投入仍显不足。一些企业用于科技研发的费用虽与过去相比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与周边发达地区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少数企业经营上存在短期行为,忽视高科技人员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忽视科技创新对企业发展的作用。

  5、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不到位

  科技创新政策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或是企业不了解政策,或是政策力度不够,同时也有部门服务跟不上、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对策与建议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是我市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加快实现“四个强市”的必然选择。同时,要看到加强科技创新、实现创新驱动绝非一日之功,需要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乃至全社会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这几年,政府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理机制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搭建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有效地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为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建议重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牢固创新理念。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牢固树立“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理念,要深入贯彻新一届市委的会议精神,切实把科技创新作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环节抓紧抓好。有关部门在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融资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做好企业科技创新相关推进落实工作。

  二要不断加大科技投入。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投入为主体,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新型科技投融资体系,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主体。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市科技创新专项补助资金额度,切实把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创新平台资金奖励落到实处。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各级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研发投入给予支持。

  三要重视创新人才培养。把发挥人才作用作为推进科技创新的关键措施。努力做到以重点项目引才,以优势产业聚才,以技术创新用才,以良好服务留才,吸引积聚各类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到安庆发展创业。特别是需要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站位高远、立足当下、推进现代管理、勇于当担社会责任创新型企业家和高科技带头人。

  四要构建创新平台。依托现有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做好国家级、省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引进高端科研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技术研发中心。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国内知名企业建立科技创新战略合作平台。引导中小型企业建立适合自身发展需求的科技研发机构。

  五要加大政策扶持。减化审批流程,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开发园区要真正成为吸引高端产业、高端人才、高端项目、高端技术服务和中介服务的聚集地,全面推动产业迈上中高端。根据科技创新工作的规律,有些政策支持,比如研发平台的建设需要政府加大事前投入,而不能都是事后支持。

  六要夯实创新创业载体。支持高校、龙头企业、开发园区建设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发式的众创空间,鼓励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逐步形成“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园区”的梯次孵化体系和“孵化+投资+实体”的新型孵化模式。通过无偿提供或低价出租等方式为创新创业载体提供企业用地,配置基础设备、公共软件,提供宽带互联网连接服务等,对创新创业载体的设备配置、活动筹办、创新研究等给予适当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