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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冰冰代理市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4-18 阅读次数:次
(2016年4月18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鉴于魏晓明已辞去安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四
次会议决定:安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冰冰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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