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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关于我市农业保险工作情况的议事意见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4-11-19     阅读次数:

 

市政府办公室:

 

4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元农业保险安庆中心支公司关于农业保险工作情况的汇报及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有关调研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农业保险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政策性保险,国元农业保险安庆中心支公司自2009年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以来,始终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工作长效机制,在提高农户投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尽可能减轻农民保费负担”、“尽可能减少农民因灾损失”等方面均取得一定成绩,连续5年被省农险办评为试点工作先进单位。
我市农业保险工作总体运行情况是好的,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特色农业保险需求强烈,现有险种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二、种植业保险统保农户保费收取难;三保障水平低,理赔标准低。
主任会议审议提出以下意见:1、加大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承保面。我市目前虽已开办了一些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但由于需要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比例不低于75%,导致县级财政资金配套压力大,客观上制约了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的发展,因此全市特色农产品保险规模仍不大,风险保障水平也较低。我市有一批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产业需要扶持发展,广大经营农户也有强烈需求,建议各县(市)区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市级财政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设施农业、水产养殖、茶叶等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充分利用保险的保障功能促进我市特优农业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提供有力支持。
    2、改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自缴保费收取方式。政策性农业保险点多、面广,单靠保险公司一家一户收取保费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收费成本高,乡村干部有怨言。一些村在保费一时难以收取的情况下,只得先行垫付,容易产生套取资金的风险。为解决收取保费难,建议各级政府要研究加强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参照财政部财金【2009】165号文件,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与其他强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改进保费收缴方式,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征得农户同意后,统筹考虑从农户财政补贴中,一次性统一支付农户自缴保费,切实提高承保效率,降低农业保险经营成本。同时允许并鼓励条件较好的县(市)区、乡镇、村用集体资金投保。
3、适度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金额。由于我省农险政策设计的总体原则是广覆盖、低保障,保障水平低,理赔标准低,满足不了广大农户的需求。在实际查勘定损过程中,由于理赔金额与实际损失差距大,农户要求提高保险金额的呼声比较高。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向上级反映,努力提标扩面,适当提高相关险种的保险金额。另外,农业保险上缴省里的风险保障金比例过高,建议市政府与省国元农保公司协调,本地的农保资金尽量用于安庆市本级。
4强化农业保险监管。农业保险有大量的财政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规范操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坚决查处“虚假投保、套取财政资金”行为,使农业保险真正惠及农民。同时鼓励条件较好的乡镇、村用集体资金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