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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任免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陶永生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

  (2024129日安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陶永生提出辞去市十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陶永生的辞职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