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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

抓实日常监督 推进市人大机关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23-02-20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庆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督促市人大机关党组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按照“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为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实现全国有位、全省争先目标提供优良作风保障。

  提高思想认识。督促市人大机关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共安庆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要求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狠抓贯彻执行。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协助市人大机关党组对照《实施细则》内容,认真查找机关存在的问题。对市人大机关存在调研考察多、公务接待多、会议活动多的现象进行分析,结合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制定了15条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主要负责人。

  强化监督检查。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把监督市人大机关完成贯彻落实举措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发现执行不到位的,及时指出问题并督促整改。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每年底对落实作风建设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检查情况,检查结果报送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