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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行

安庆市2013年“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28     阅读次数:

 

根据省人大2013年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实施方案,我市作为今年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的重点推进地区之一。继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动员会后,我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根据省人大2013年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实施方案,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重大,市人大历来重视此项工作。为开展好今年的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市人大教工委、研究室、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市主要新闻媒体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领导小组。围绕依法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这一活动主题,研究制定了今年的活动方案。
二、及时召开启动仪式,认真部署相关工作。
在省人大召开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启动仪式后,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及时牵头组织召开我市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启动仪式。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科室人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教工委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单位负责人、1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等12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在启动仪式上作了动员讲话,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宜秀区人大负责人,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在动员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常委会主任康正和宣布启动仪式开始。
三、根据方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省人大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议,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今年6月,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联合市食安办组织开展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南亭,市政府副市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黄杰,市政协副主席戴德民出席了启动仪式。宣传周期间,全市共组织《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宣传活动510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发放宣传册、宣传材料,举办街头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宣传。在全市范围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积极氛围。
二是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建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年初市政府印发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今年9月24日,我市开展了2013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分管领导、来自全市各县(市)、区食安办、市直各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市直主要医疗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安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的医疗专家观摩了此次演练。进一步明晰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流程,强化了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协同配合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方案,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市质监部门确定散落在农村、城市郊区的大米、食用植物油、糕点、炒货、茶叶等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整治对象,按照边整治、边规范的原则,督促企业切实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市工商部门重点查处农村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以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仿冒知名食品等违法活动。不定期出动执法人员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共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1件,扣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300.4公斤,取缔无照经营6户。食安委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检查。今年6月及9月,针对制售假羊牛肉、注水肉、病死畜禽肉等违法行为,连续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市食安办制定并下发了《安庆市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市农委、质监、商务、食药监和工商部门工作责任及工作重点。全市累计检疫畜禽养殖场所2425个,无害化处理生猪18405头;出动执法人员2825人次,执法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5471户次;取缔3户鲜猪肉经营户,立案查处2件涉及肉及肉制品案件。市食药局认真开展量化及分级管理。多次召开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原则、目标、任务、措施。全市178家餐饮服务单位评为优秀等级(A级,笑脸),2051家餐饮服务单位为良好等级(B级,平脸),2860家餐饮服务单位为一般等级(C级,红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积极向市民宣传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中三个信誉等级的含义,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通过示范地区和单位的引领辐射作用,带动餐饮业健康发展。市农委全面排查高毒农药经营情况,推广绿色植保新技术;严厉打击非法使用违禁物、滥用抗生素、逃避检疫、制售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共出动执法人员1700人次。全市各地还实行“瘦肉精”检测与检疫同步制度,1-8月份,共抽检20430份样品,迄今为止,我市未发现添加瘦肉精的违法行为。
四、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食品安全法》配套法律法规滞后。《食品安全法》对许多监管领域的规定比较原则,需要配套的法规规章及办法进行明确和规范,如保健食品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方面的配套法规尚未出台,使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无所适从。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应由省人大立法制定《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管理办法》,虽然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一些划分职责的管理措施,但这些管理措施的规范性、约束性明显不足,监管效力有限。
  二是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尚未完全理顺。食品安全是一个非常系统的科学体系,从食品原料的采购、运输、储藏、加工、投放市场直至进入消费者的餐桌是一个不可分离的链条。《食品安全法》确定了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多部门分段监管,但这一制度存在着各部门工作衔接不紧密,有些责任不明确、不具体等问题。在实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同时存在,发生问题后甚至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同时,由于经济发展出现新的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如:涉及多环节的超市化菜市场、自制饮料销售与配送、农产品的简单加工、生产销售与餐饮相结合的“餐饮通”等等),已经超出现行的法律法规所能涵盖的范围,极易出现监管盲区。
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设中资源浪费现象严重。食品安全检验是评价食品安全的主要依据。由于食品安全监管涉及的部门多,大部分又单独由各自的检测机构(如我市农委、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等部门均有本部门的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检验能力参差不齐),低水平、分散重复建设,资源共享差,发挥效能不够。
按照国务院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安排,市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应当于2013年9月以前完成,但目前我市此项改革工作尚未开始。
 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意识差。近些年来,问题食品频繁出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于食品安全至关重要,因为安全的食品、放心的食品是企业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查出来的。如何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主体意识,也是当前的监管难点。
四是消费者安全意识不强。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主要集中在居民区、城郊、农村、偏远地区,点多、面广、线长,能方便群众生活需要,占有一定市场。曾经有调查显示,受访消费者中78%表示会购买无证无照路边摊的东西吃,47%受访者表示“在日常生活中知道什么是食品安全一题”有点模糊,38%直接选择了不知道。
五、     下一步工作打算。
食品安全,任重道远。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每个人的身心健康,也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全社会应高度关注,不可懈怠。教科文卫工委将在常委会的领导下,进一步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解决存在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进一步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