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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2-01-04     阅读次数:

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2022年1月11日在安庆召开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安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安庆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庆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安庆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八、选举安庆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九、选举安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选举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通过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会议时间如需调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