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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工作座谈会暨法制讲座

发布时间:2021-04-16     阅读次数:

  4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工作座谈会暨法制讲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周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华出席会议,党组成员郑家齐主持会议,党组成员、秘书长程春生出席会议。

  

  周东明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以法治方式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履行好法定职责,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绿色转型。要深刻把握内涵实质,全面落实法律规定,认识到长江保护法首先是一部生态环境的“保护法”,也是一部绿色发展的“促进法”,要科学编制相关规划,加强河湖岸线管控,扎实推进禁捕退捕工作和江豚保护,加强与沿江其他地市的联系,做到协同编制规划,协作监督执法。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发挥关键作用,落实落细自身法定职责;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守好生态安全边界,严厉惩治长江水域污染、土壤污染、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市人大常委会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创新履职方式,加强法律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

  

  会上,举办了《长江保护法》法制讲座。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围绕贯彻《长江保护法》,进行了实施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步打算的情况交流。(城建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