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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学东率队赴太湖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0-09-04     阅读次数:

  9月3日至4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程学东率队赴太湖县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主任张旺牛,检查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副秘书长吴笑飞、研究室主任石峰、社建工委主任姚巍,部分市人大代表、环保专家等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太湖县大石乡大明村、新仓镇新仓村、富盈金属制品公司、金张科技公司等地,实地查看土壤污染改良修复、农用地块风险管控、企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情况。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太湖县政府、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开展了询问,并围绕存在问题和困难深入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对太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检查组强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因此,要强化认识,心存敬畏。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深对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的理解,保持推动生态环保的战略定力。要强化履职,心系民众。一定要将老百姓是否“吃的放心、住的安心”放在心上,强化履职尽责,加强工作调度,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要强化执法,心依法典。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土壤污染防治法》,坚持严字当头、依法监管,把法律赋予的手段用足用好,严惩重处各类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真正形成高压、形成震慑,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规范、推动、保障作用。要强化监督,心系安危。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责任担起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工作,敢于动真碰硬,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地“咬合”,把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发挥出来,坚决守住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谭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