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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
副主任:

工作职责

  1、负责民宗侨外工委会议和有关会议的准备、服务工作,起草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决议、决定、初审意见;起草民宗侨外工委的会议通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调研材料和其他文稿;

  2、做好民宗侨外工委视察、调研活动的各项服务工作;

  3、为主任会议安排有关汇报事项;

  4、收集、整理相关部门上报的有关文件资料,负责文件和重要资料的收发、传阅、归档以及涉密文件保密工作;

  5、负责办理有关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与省人大和兄弟市人大以及县(市、区)人大有关工作机构的信息交流工作和有关来访接待工作;

  7、做好与市政府对口部门联系工作,对市政府和对口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及时安排人员参加;

  8、做好与机关有关科室联络工作,对联合开展的视察、调研活动,及时安排人员参加;

  9、做好与专委委员联络工作,及时将《安庆人大》和《安庆人大工作信息》交换或寄送;

  10、组织民宗侨外专委的业务学习和有关学习资料的收集、发放工作;

  11、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